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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一批“旅游宾馆”如何

1999-05-24 来源:光明日报 浙江宁波市总工会 魏信德 我有话说

食与宿毫无疑问是游山玩水的一个“重头戏”,更是“旅游消费”中的一个“大头”。

如果说“公费旅游”不考虑食与宿的费用的话,那么掏自个儿腰包的自费旅游人士则没有一个不斤斤计较食宿费用的。事实上,如今外出旅游,最让人犯难的也就是住——花一百元住一个晚上的宾馆已不太好找,有的宾馆住一个晚上甚至要花二三百元。那么,“人在旅途”,如果住上十天八天,光住宿费就要花一二千元!这个数无疑是大多数“自费族”所“吃不消”的,难怪到上海旅游的游人,曾出现了“住在苏州”的现象——因苏州的住宿费较上海低。为此我想,要使“旅游热”升温,需要解决住宿费过高的问题,即有必要建一批“旅游宾馆”,包括将一批宾馆转为“旅游宾馆”,使广大“自费族”住得起。

既为“旅游宾馆”,自然有别于其他宾馆,即以低价为广大自费旅游者提供住宿环境。“旅游宾馆”的低价低到何种程度,我想根据现在绝大多数群众的收入实际,可掌握在每人每晚50元左右。“旅游宾馆”以“助游”为宗旨,而非赚钱为目的,因此,兴建一批“旅游宾馆”,或改建一批“旅游宾馆”,国家(地方财政)应该给予相应的政策优惠和补贴。如德国就有一批专为青年旅游者提供住宿服务的青年宾馆,其住宿费只有其他宾馆的10%。

“游山玩水”其实不是单纯的玩。华夏五千年文明(文化)不正是一部“教课书”吗;“游山玩水”,汲取民族文化的精华,不正是爱国主义教育的最好课堂吗?从“寓教于游”,旅游即教育的高度讲,为旅游投入,也就是为教育投入,想必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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